诚心祝福你,捱得到,新天地。

 

[楼诚] 七百年后(全)上

Warning: 狗O私,文笔渣,一切都是我的锅。

*阿谢的目录

我觉得这是一个适合一次全看完的故事,但超了字数不能一发过让我很烦躁。是我自己写过最用心的小说,希望你们喜欢。

BGM:七百年后-陈奕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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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昂,2012年。

 


       真是神奇,竟然又一年了。

 

       前几天陪他过生日,难得两个人一起下厨的时候,他一边与那只张牙舞爪的螃蟹较量,一边不合时宜地开了一个理应是浪漫的话题。他忽然提起两年前我们在巴黎相遇时的场面,慨叹一年又过去了,竟然不知不觉便走到了今天。

 

       我们早已不在巴黎了,离我们的故乡也有数千公里。但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厨房里的姜葱蒜蓉香气混着蒸汽,扑面而来,忽然让人生出点柴米油盐的家庭温馨意味来,很难不想起那段堪称永世难忘的经历。两年过去了,生活依旧在继续。那时候在上海的半年,我原本以为是一个故事的结束,后来我才意识过来,那也是我自己新生活的开始。

 

       即使是告一段落,故事戛然而止,即使是主角已经离去,但发生过的事情是不会消逝的。只要有人记得,有些故事便会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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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今日,我还记得09年,在中音上最后一节课的情景。从学生再到讲师的岁月里,连同北京一起,这里每一个课室,每一条小路,甚至是校门附近每一家小食店,我早就烂熟于心。学生们之前就知道我这个学年结束之后,就离开北京到上海去,于是最后一节课只讲了四分三的时间,剩下的时间都用来拍照、留念和聊天了。幸好教导主任那天没经过,不然估摸着我临走前还得被扣上一笔。

 

       看着年轻的脸上神采奕奕的笑,听着他们叽叽喳喳地谈天说地,我忽然想,其实于北京,我还是有留恋的。留恋这里熟悉安定的生活,留恋当初为了在这里立足拼命的自己,也许还会留恋这里曾经遇到的所有人。

 

       也是那个时候,学生们告诉我到了上海之后一定要去看一场展览,关于温莎公爵和公爵夫人,以及他们的藏品。有个女生选了一门欧洲近代史,老师讲到二战时提了几句这两位传奇人物,她很感兴趣,课后回去耐不住少女对童话一样美好的爱情向往之情,查了许多相关资料。女生们的声音清凌凌的,一次又一次地说,“记得去看,听说很有意思,很多人推荐!”

 

       兴奋得就像是自己要亲自去一趟似的。我差点没忍住告诉她们,温莎公爵退位后,被怀疑支持纳粹,被迫流亡在外,一辈子都没能回到故土。

 

       然而打破别人的梦极其不道德,少男少女的尤其。

 

       也许不只是女孩子,连同所有的年轻人,难免都对前人古老模糊的爱情充满遐想。爱美人不爱江山,惊天动地却毁誉参半,无论是正统媒体还是桃色新闻,这一对充满争议性的夫妇一辈子都活在公众阴影下。我看了其中一个女生递过来的手机,客观正经的介绍词里夹杂着五花八门的小道八卦。最有名的那句,当时的国王在生日那天送给自己美国的情人的礼物,却写着一句更久远、古老的台词。

 

       "All for love and the world well lost."

 

       我下意识去接话,她们一脸惊讶,“曲老师你也知道?”

 

       爱美人不爱江山嘛。这个故事我听都耳朵都要起茧了,以前曾经有人大半夜地给我发消息,后来依然兴致勃勃,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地告诉我这个故事。

 

       大学将要毕业的时候,崔瑶去了一趟巴黎,还没有微信,连QQ都不太普及的年代,兴奋得算着时差也要在大半夜给我发很长的信息。那天她告诉我,她和朋友去了温莎公爵曾经长期居住过的莫里斯酒店,里面的套房依然保留着当年的布置。她们在走廊里走过,哀求经理让她们进去转一圈,得到允许后又再三保证不会碰到房里的摆设。

 

       那时候的我别说教职了,连硕士都还未读完,就是不折不扣,前途未卜的穷小子。损友说的没错,有时候接到崔瑶电话我也会觉得,自己兴许真的走上什么好运了。

 

       “曲和,”即便是热恋的时候,她也特别喜欢叫我全名,像是小学的时候偷偷凶自己喜欢的人的女学生一样,甜丝丝地叫着恋人的全名,“真希望你也在这里啊。”

 

       年轻嘛,难免有过分的大志和热望,总爱做些功成名就之际迎娶美人的风光美梦。那时候崔瑶的快乐都能通过越洋信号传到我大脑里,我拿着电话偷偷踱到阳台里,笑着听她叽叽喳喳地说话,一边想,啊,到底怎样才能让崔瑶也变成这种浪漫爱情故事里的女主角,让她也有这种感觉。

 

       后来,我真的去了巴黎。可是那时候无论我再怎么努力,也总是想不起当时越洋电话里,她说这句话时的语气和情景了。我曾经那么努力,然而到了几乎最后一刻才意识过来,不是她要的我给不起,而是我们曾各自万分期待地捧出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时,才发现这并不是对方想要的。

 

       其实偶尔当一回事后诸葛亮也不错,回想起来我就明白,像是那时候在巴黎一样,她一直都想要那种轰轰烈烈的爱情,希望有一个人陪她惊天动地,电影小说最青睐的那种剧情。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女性心底里都有一个江山美人的梦想,但也知道我并不是崔瑶的王子。我没有让她也为之动容的江山,能去为她一抛。

 

 

       巴黎能不能一辈子与人同在,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念头一起,是真的会困扰你一辈子,如影随形,想忘都忘不掉。

 

       我们的很多想法一直都不一样,即便是重新开始也不可能走到最后。但其实她带着孩子坚持要离开我的时候,我是真的想留下她,重新开始,我以为我已经“想明白了”。

 

       “我不需要你为我妥协,曲和。”

 

       “你去美国也好,留在北京也好,千万不要说是为了我的。”成为母亲之后,崔瑶脸上总有着一种豁达的温柔,都是我以前从来没有发现过的表情,“你总是喜欢把别人当做你选择的原因。我们当初明明是因为爱才在一起的,可是现在呢?我知道以后你会后悔,会怨我的。”

 

       但我不想你怨我。她说。

 

 


       迁到上海去,固然有换个地方重新开始的念头,也是看中了上音与法国的一个交流项目。交接期间不需要经常往学校去,于是安顿下来之后,第二天我就查了地图,去了上海展览中心。其实我对所谓的江山美人传说一点都不感兴趣,也不想承认自己还放不下过去,理应被留在北京的一切。但是有些问题,直到今日我也想不明白。

 

       我们到底为什么会走到后来这一步的呢?

 

       我感觉自己陷落在一个庞大的旋涡里,茫然地看着因与果错乱交织在一起,哪个都不是原因,哪个都不能怪罪。相爱,成婚,异地,想要温馨团圆的丈夫和为了工作难得一见的妻子,分歧,离婚。


       一切都理所当然,按部就班地通往最后让人束手无策的终点。我甚至想过,可能唯一能够改变的,就是当初不应该知道她是崔听涛的女儿,不应该在她脸红耳赤站在我面前的时候,依然说出一句。

 

       “我……我也喜欢你。”

 

       虽然回想起来还是很矫情,但只有自己才知道,我一度困在这个自己制造的漩涡里,甚至觉得,也许像我这样生来平凡,从骨子里自卑又自负的人,是不能奢望过分多的情与爱的。

 

 

       不知道是不是天意如此,展览中心里温莎公爵的展览一周前刚撤下。我有点茫然地站在大门,看着资讯栏上五花八门的彩色图片,匆匆路过的本地人、旅行团口中再也不是熟悉的京腔,我才终于生出了一点独在异乡的陌生感。

 

       毕竟这里是2009年的上海,而不再是当年要算着时差发信息、发邮件,夜深了要悄悄溜到阳台听电话的北京了。

 

       其实看一个几乎都是复制品,絮絮叨叨地说些上百年前的事情,夹杂一堆后人臆想和似有若无的小道消息的展览,恐怕连现在的崔瑶都不会感兴趣。脑袋放空地走进中心,跟着人群向前走的时候,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执着什么,想要弄清楚什么。

 

       学生们推荐的展览在不久前刚撤下。同样的展厅里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主题完全不同的展览。大概是撞上了开展最初的几天了,来的人有点多,我连门口的展板都没办法走近点看仔细,但居然比我想象中安静很多。

 

       安静到即使距离入口还有一段距离,都能听见展厅里,正在展示中的大屏幕悠悠传出的音乐声。

 

       旧唱片特有的模糊感,温柔又慵懒的歌声,还有谈论到上海就避不开的周璇。一字一句婉转动人,唱的也是一首熟悉的歌。

 

       《何日君再来》。

 

       明月照高台,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

 


       跟着缓慢前行的参观者,我终于能进到展厅里。展厅前半段被布置成了民国时期上流社会的客厅模样,被刻意调得昏黄的灯光,留声机、老旗袍、中西结合的餐具,都被看似随意地放在了各处。

 

       大屏幕里的歌曲依旧在继续,视频里的上海有着五光十色招牌、霓虹灯,中英文交错的广告,也有灯火璀璨的黄浦江,人潮涌动的南京路。右下角一直不变的,是一列漂亮的手写字,大概就是这次展览的主题了。

 

       上海的百年沉浮。





[送你破黑胶 能够发出歌声依稀

送你破灯泡 便宜地照亮你天地]

 

 

上海,1939年。

 

        从香港回到上海的第一晚,新政府办了个不大不小的宴会,借着替明长官接风的由头,实质不过是又一次所谓的“中日友好”、“沟通交流”。夜色之中,灯火璀璨的厅堂,碰杯的脆响,歌舞曼妙,衣着光鲜的男男女女穿行而过。的确是一派衣香鬓影、繁华盛世的景象。

 

        大家都心知肚明各自都是妖魔鬼怪,这下集体亮相了,然而应有的架势还是要有的。我一直觉得可笑,到底要怎么粉饰卖国亲日,用何等冠冕堂皇的言辞、理由,才足以让这个所谓“新政府”里的人说服自己,并确信能用这套说辞俘获更多人。

 

        玫瑰不叫玫瑰,还是玫瑰。反过来吧……

 

        后视镜里的明楼一边说话,一边仔仔细细地擦着眼镜,凑近了左右看看,哈了口气又擦掉。

 

        大家心中都有数,自欺又欺人而已。

 

 

        香港勉强还算有点潮湿的暖意,回到上海后倒是什么也不剩了,尤其到了晚上,便只有穿透皮肤刺到人骨子里去的冷,还夹点寒冷的水汽。在楼梯下站了一会儿,我简直疑心自己的外套上都结了一层薄薄的霜。

 

        大哥最后是被好几个舞女模样的人半扶半拉给架出来的,油光锃亮的发型乱了些许,几缕头发搭在额前,领带也只是松松地挂着,很有点能捕获沪上大半少女芳心的风流轻浮的意思,或者说,是与这场晚宴非常和谐的“汉奸形象”。

 

        汪芙蕖跟在他们后面,走在几步之外。大哥一个劲地回头对他道抱歉,只是看起来醉得不轻,几句话颠来倒去说得没个条理,我听着只觉得好笑,但想到他竟然喝成这个模样,又有点生气。

 

        “汪先生辛苦了。”我急急走上前,把大哥从搀扶的人手里接了过来,塞进车里。

 

        “你大哥喊头疼,唉,多少年的老毛病了。”汪芙蕖酒意上来了,红光满面。他如今正是春风得意,自己官运亨通,侄女受重用,如今还来了个位居高位的学生,“我听曼春说,你们还住在酒店?”

 

        “汪先生见笑了。”我带着笑颔首,“我们家大姐……您也是知道的。”

 

        汪芙蕖挑了挑眉,了然一笑,似是同情又似是倨傲地看了我们一眼,大有一种看清人底细的自得。叮嘱了明楼几句后便转身回了宴会厅。

 

        上海冬夜的冷毕竟不是开玩笑的,尤其是站在这开阔的位置,风刮到人脸上直生疼,他又喝了那么多的酒,怕是要着凉,又该喊头疼了。我把他安置在后座后又脱了自己身上的大衣,认认真真地把他裹了起来。

 

        大哥闭着眼任由我动作,从宴会厅里面投出些许彩色的灯光,隐隐约约照到我背后,我却被他睫毛下一片小小的阴影吸引住了,不由得发了一会儿呆。他的呼吸很稳,不言不语的样子,完全不像是刚刚醉得话都说不流利的人。

 


        在香港的时候,他为了掩护我,在餐厅里与人闲谈时说了一句,去哪里都好,只是不要去上海。那句话不知道为何,总是在我脑中出现,偶尔还会想起还在巴黎的时候,我们接到组织的只言片语,我还记得很清楚,上面用来形容这座大城市的词语,竟然是“孤岛”。

 

        离了新政府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院落,便明白这些话不假。路面几乎没有活人走动的痕迹,街道旁的灯光都是疏疏落落的,只能偶尔看见巡捕的手电光晃过,以证明这座城市还是有人居住的。

 

        我间或留神后视镜里的情形,明楼一直闭着眼,额头贴在车窗的玻璃上,任由疏落的路灯照在他脸上,又变暗,周而复始,乍看之下松懈而不设防。然而我知道这不是事实,他自有他的方法能看见这个城市,他的故乡,他的家人所在的地方。

 

        车开出几个街口,后座里的人才终于开口。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声音很沉,很稳,然而仔细听还是有点酒精浸润后的沙哑。

 

        醉了?我问,头还疼不疼。

 

        后视镜里的人揉了揉眼睛,忽然笑了。

 

        我不醉,这宴会完不了,他们得谢我。

 

        我也笑了,没去拆穿他。没有头疼,没有不适,的确已经值得庆祝了。

 

 

        其实我也不知道,他的头疼病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的,至少在我记忆里,几年前,我们还在巴黎的时候就已经是这样了。被大姐气急败坏地送回法国后,他生了很久的病,那时候我又慌,强迫自己冷静再冷静后忙里忙外地照顾他,反倒是他从被窝里软软地伸出手,拭去我眼角的泪,笑着叫我别怕时,我才发现一直发着抖的人不是他,而是我自己。

 

        最要命的一天,他突然高烧,偏偏连头疼病也发作了起来,在床上翻来覆去,面上是异常的、憋出来的潮红,冷汗直冒,却硬气得很,连哼都不哼一句。那时候我不恨汪曼春,只是在想她可真是幸福,值得吗,明楼,值得吗。

 

        再到后来,哪里还有精力去想别的,我抓着他的手,满脑子都是他可一定,一定不能有事。

 

        大哥。我抓着他的手,很用力,指尖大抵也掐到他皮肤里去了,强迫他睁眼看我。大哥,明楼,你看着我,你疼不疼,哪里疼,全部告诉我。好不好?

 

        他反手抓住了我的手腕,也很用力,以至于后来淤青持续了大半个月都没有消下去。他依旧皱着眉头,“阿诚,我……我不舒服。”

 

 

        其实要是说起来,我到底是什么时候发现对他有这种感情的,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他也从不问,我也不提,在很多问题之上,家里的事情也好,工作上的也好,甚至我们个人自己的,总是有着时而让人感动,但时而让人遗憾的默契。

 

        在巴黎的时候,在上海的时候,甚至更远,他刚把我接到明家,用他那温柔又庞大的灵魂让我站起来,站稳站好了的时候,也许都不是,也许全都是。

 

        但我永远都会记得,四年前在巴黎的那一夜,惊心动魄而又离别匆匆的一夜。自他出现在雪地起,到最后我们抵达火车站,我都像失了魂一样。直到他把我紧紧抱住的时候,我才终于从悲伤、惶恐、惊愕、诧异、狂喜,种种混乱的情绪里找回自己。

 

        我捧着他的脸,颤着声音喊大哥。停了半晌,又喊他明楼,一声又一声,把那时候守在他病榻旁翻来覆去却说不出口的称呼都补上了。最后话都说不利索了,只能用身体直接表达情绪,扣着他的后脑勺,像我往日想象过无数次那样亲了上去。


        而当感受到他也给予我回应的时候,我才真真正正觉得自己活下来了,从那杆黑洞洞的枪下活了下来。而活着,真的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事情了。

 

        离别虽在眼前,然而亲吻都不足以表现我心里狂喜的万分之一。那天凌晨的巴黎也像今夜的上海一样,又黑,又静,又冷,然而我兴奋得贴身的衣服都沾了汗。死而复生已经让人欢喜,发现我崇拜的兄长也是我的同志亦使人激动。而知他心意,更是让我有了踏上了驶往东边更远、更冷的地方也毫不畏惧的勇气。

 

 

        事实上,回忆离我们并不远,甚至巴黎,地理上来说也绝非遥不可及。只是对于如今的我们来说,那都是象征着美好的过去,越是向往,眼下就越是难熬下去。

 

        明楼在后座的动作把我从回忆里拉了出来,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又一次把我从沉溺中救了出来。我看着他闭着眼,手掌贴在衣服的几个口袋上摸了摸,便问他怎么了,是不是丢了东西。

 

        他的手停在了前胸的口袋,手指伸了进去碰上一碰,又重新坐好了。

 

        没事。忽然想起刚刚在会上写了点东西,怕笔丢了。

 

        他忽然睁开眼睛,鹰一样锐利的眼神瞬间从他的眼睛,他的灵魂里透射出来,与刚才闭目养神的温顺模样迥然不同。即便是通过后视镜,也让我有点窘迫,脸上一热。

 

        毕竟是,很重要,很重要的东西。

 

        我没回话,装作听不懂,然而忍不住内心的雀跃,更忍不住嘴角上扬,还是被他看见了,让他又得意了一番。

 

        那支笔,他总是放在衣服前的口袋里,所有衣服,任何时候都不改。我们还在巴黎的时候,后来他的病好了,我也终于能放下心来,腾出点时间做点别的事情。在花店打工的日子不长,报酬一直存着不舍得花,恰好遇上了年末,花店主人见我平日工作也算认真,慷慨地额外给我加了一份工资,美其名曰新年礼物。

 

        大哥的生日在年底,我拿着当年于我算是一笔巨款的钱有点不知所措,然而几乎是拿在手里的一刻就已经决定,要送他一份礼物。多年来,他送我的东西不少,然而这还是我第一次自力更生,亲手送他礼物,意义非凡。最后思来想去还是买了一支钢笔,样子低调,大哥平时也能用上。然而那个牌子算是有名,我手头上的钱也只是刚好够用。

 

        刚收到的时候,他先是训了我平时死命节省却在这些时候花了大钱,又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了一句谢谢。他虽不怎么说,我却知道他其实喜欢的紧,一直带在身上,无论是在我们互通心意之前,抑或之后。

 

        真是那么重要的话,就好好收着,带出来做什么。我假意要去跟他抬杠。你丢了可就没人再给你买了。

 

        不舍得丢。他把笔从口袋里掏了出来,放到手里把玩,黑色的笔杆翻飞穿过他修长的手指,能看见笔杆末梢,雕刻出透出隐约的金色,端端正正地写着他的名字

 

        L. Ming.

 

        大哥一边低头摩挲着那支钢笔,一边说着话,语气轻松得像是在闲话家常一般。

 

        以后怕是也不舍得用了,唔……不想用它来签日本人的文件。

 

        我收了笑,没有说话,也许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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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醉了。我轻轻地说。

 

        算了,我现在本就和他们一样,为什么不能是我。明氏的少爷,明镜董事长的弟弟,竟然也是个汉……

 

        大哥。这次我提高了音量,没有笑意,听起来便有点凶,一出口我就后悔了。

 

        他终于停了,没再絮絮叨叨地说他那些酒后胡话。我心里知道吐的是真言,他今晚第一天回到上海,国非国,家非家,故乡也早就非故乡,我难受,他只会比我难受更多几倍。我只能把他说的当作是假话,不然,怎么可能忍心呢。

 

        别说这种话。

 

        我叹了口气,明知他也只会对我这样说,也只能对我说,但还是讨厌听到他语气里那些不好的情绪,发现一丁点他厌恶自己的蛛丝马迹。

 

        是你刚刚说的,玫瑰不叫玫瑰,还是玫瑰。

 

        他重新闭了眼睛,仰面靠在座位里,不再说话。

 


 

        汽车终于驶进汇中饭店,已经是深夜了,经过大门的时候还能听见里面轻柔绮丽的舞曲、歌声。我们从孤岛上海重新回到了灯火璀璨的明珠上海。

 

        我先下车,走过去替大哥打开车门,想去探他的额头,却反被动作比我还迅速的人抓住了手腕。明先生仪表堂堂,风度翩翩,从汽车里出来时的状态好得简直像是能再进一趟饭店里的舞厅一样,丝毫没有醉酒的样子。我念及刚刚略微沉重的谈话,便想着说些轻松些的俏皮话,把气氛给拉回来。

 

        你没醉,快把我大衣还我。

 

        我装模作样打了个抖。

 

        冷死我了。

 

        明楼闻言笑得更深了些,把我的大衣打开抖了抖,朝我挥了挥手。

 

        他没说话,用行动说明一切。我还没走近,被他突然伸手一拉,大衣径直披过两个人的肩膀,在无人的院落里小小一方黑暗中,他就吻了过来。

 

        酒气,水汽,他惯用的香水,夹杂起来变成一种难以言喻,让人心动的味道,铺天盖地涌了过来。唇齿交缠里,他还能抽出点精力,含糊地说,“你猜猜我有没有醉?”

 

        我早就知道,明先生是个行动主义者,嘴上说几分都是浪费,不如实际行动来得有用。

 


 

        我们忘了关窗。原本还不觉,后来好不容易安安稳稳躺下了,寒风吹起窗帘,钻入被窝时才发现不对劲。我实在困得要命,提不起精神,便在被子里胡乱蹬腿,踢他起来关窗户。

 

        明楼随手拿了件薄衬衣披上就下了床,赤着脚走到窗边,以至于他重新躺回被窝里,我立马就被他的脚掌冰到了,下意识就要躲开,离他远些。然而还是重新贴了上去,两个人光裸的小腿在被子下缠到了一起,打了几个抖后,我终于是把他的腿脚也暖起来了。

 

        大姐叮嘱你的话,我看你是都忘光了。我勉强提起仅有的精神数落他,怎么还是和在家的时候一样,穿那么少四处跑,还赤脚,小心老了之后遭罪。

 

        我老了之后有你啊。他回答得非常流畅,反应之快,几乎是下意识就从嘴边冒了出来,倒叫我一下子完全不知道如何应对这个好听的话说起来连法国人的自叹不如的人,只能顾左右而言他,生硬地转个没那么窘迫的话题。

 

        说起来,以后要是回家了,就不能那么胡闹了。

 

        话还没说完,人就被扳着翻了个面,被迫要与他面对面地躺着,即便是原本想有点打马虎眼的心思,被他盯着也是什么都说不出口了。房间里很暗,然而明楼的眼睛很亮,看起来比我还要精神。

 

        他的手从被窝下贴了过来,先是手肘,再是手臂,最后抓住我的手指的时候,他说了一句,“以后有机会,就告诉大姐吧。”

 

        我蓦地睁大了眼睛。努力回忆他的语气,才发现他竟然是认真的,并不似是寻常的调笑。

 

        告诉大姐我们的事。毕竟……我们是一家人。

 


        明楼,你不应该在这种时候忽然提那么严肃的话题。

 

        他低低地笑了一下,难道还得打开灯,抽根烟才算合情合理?

 

        他一把抓住我想要推开他的手掌,轻轻地握在手心摩挲。然而说出来的话却没有那么温情脉脉。

 

        你说,我们都做汉奸了,都被人指着脊梁骨骂了,都走在悬崖边上了。她要是都能理解,那这个还有什么好生气的。

 

        是啊。怕什么,做汉奸,被人指着骂,生与死都是未知之数,但总都是我们俩的,我们两个人,我与明楼的。

 

        而我们的肩膀上,不能被世人知道的秘密实在太多了,桩桩件件都可能把我们推到悬崖边,站到刑场上。那么多的忌讳、秘密、命令,相爱反而成了其中最不要紧,最不重要的一件了。

 


        好。我们告诉大姐。

 

        大姐会同意的。顶多,我再吃一顿家法就好,我长大了,大姐不舍得打我。

 

        我当着他的面,光明正大地翻了个白眼。当年他浑身是血,白色的衬衣全都是猩红色的血痕的场面实在太刺激我,多年来也忘不了,他说的轻松,我却不敢想象。

 

        算了吧你,到时候,我们一起去告诉大姐。你要吃家法,这次我跟你一起扛就好了。

 

        明楼心里大约是很满意的,眯着眼睛懒懒地笑的样子。他似是看穿了我的心思,更用力地压了压搁在我腰上的手臂,示意我不要再乱动。

 

        睡吧,阿诚。

 



 

①1939年5月,由汪兆铭提出的所谓“东亚联盟”四大纲领。



[一天天催迫生活在现代化

缤纷星空抛低我寄存繁荣垃圾缸]


 

        上海,2009年。

 

        时值盛夏,展馆里空调开得很足,干燥、安静,仿佛是进入了与外界隔绝的另一重天地。精心营造出来的昏暗恰到好处地突出了各色展品、介绍,以年代为引子,参观者每一步都是漫长时光的流逝。

 

        我从展厅门口一直向前走,读读文字,看看老旧的各色家具、书籍和照片,面前的空间越来越开阔。《何日君再来》的音乐倒是一直没停,直到走到清末历史的一段,仍然似有若无地在耳边徘徊。

 

        历史对上海这座城市的确是偏爱的,得天独厚的位置优势,独树一帜的海派文化,尤其是到了后来与外国交流逐渐多了,这个沿海城市敏锐地抓紧了机会,迅速地发展成远东第一大城市,昔日的“衣被天下”,后来的“东方明珠”。

 

        我站定在民国段的开端,在那一幅巨大的租界示意图前停了下来。

 

        这些都是教科书、媒体、旅游导航,以及眼下的展览介绍告诉我的,然而对于一个城市的印象,非亲自感受不算。但本着良心说,事实上,我对上海真的没有那么多感受和情怀。我活到二十多,几乎从未离开北方,南方、上海于我太遥远,连带着这里的历史、人文甚至所有的地方情怀,我都只能当个站到一旁欣赏的看客。

 

        我对上海唯一算得上是深刻的印象,只有三年前在这里居住过的半年,以及我的一位邻居。在我看来,也许他才是整个上海留给我,最真实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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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的春节,我的崔瑶结婚还不足一年,终于、还是、总算吵了我们婚后的第一场架。小的时候最怕听到我妈和我爸吵架,自己结婚之后回想反而觉得羡慕。同一屋檐下,细碎的小事夹杂着厨房传出肉汤暖而湿的香气,两个人拌拌嘴,热热闹闹地过日子。

 

        常听见别人说一个家最重要的是“人气”,没有人,家自然也不是家了。

 

        远在美国的崔瑶觉得我无理取闹,小题大做,我又埋怨她一直在外,连春节也不能回来,两个人结婚之后总是聚少离多。后来吵得太凶,怕我妈和崔瑶的爸爸要来劝我“体谅”,一气之下便瞒着他们报了到上音进修的项目,在上海一待就是半年。

 

        我就是在那时候认识程先生的。

 

        春夏交接之际大雨倾盆,原本预定好的琴房明显不能再去了,只能退而求其次地留在家里练琴,还特意关好了门窗,就怕吵着别人。

 

        即使是这样还是被他听见了,那天我刚和崔瑶通了一次长途电话,依旧是不欢而散,于是练习时也一直心不在焉。傍晚我正打算出门,随便解决晚餐时,正好遇上他亦开门往外走。我第一反应是,世界上居然真的有脊梁称得上是笔直的人。更何况这是位老先生了。

 

        头发花白,然而精神很好,步履稳健,戴着一副方方正正的金丝眼镜,看起来不过七十左右的年纪。他看见我,先是愣了好几秒,又稍稍向前倾身,眯着眼看了我一阵。大约是年纪大的人眼睛不好的缘故,然而被人盯着打量,我却不觉得讨厌。

 

        您是?

 

        他回过神来,很礼貌地自我介绍,声音沉沉的很好听。

 

        下午是您在拉大提琴?他很缓慢地点了点头,忽然笑了起来,原本垂着的眼睛骤然亮起。拉得很好,我也喜欢勃拉姆斯。

 

        我有点错愕。似乎与程先生的第一次见面,我一直都在惊讶,甚至有种面对他却不知道怎样应答的感受,像是还在念书的时候,上着上着课老师忽然点名让你站起来,回答一道你从来没有见过,自然也不知道答案的问题。

 

        那么多年以来,我几乎没有被年纪比我大的人称呼“您”的经验,有点惶恐,然而他的确是一个十分有礼貌与修养的人,有种旧式绅士或者说,文人的气质。无论是怎样的话从他口中说出也不觉得突兀或是夸张,自然而然就能使人感到十分舒服。

 


        程先生恰好住在我对面,自从那次之后,一来一往,逐渐也就熟络了起来。或许从前的我还没有那么相信人与人之间是有缘分的,但至少在到上海之后,我开始觉得,我与程先生虽然是萍水相逢,但也十分投缘,大概是有什么冥冥中的原因的。

 

        他的家只有他一个人住着,但每天下午都有一位大约是家政的女士前来替他打扫一下卫生、准备晚饭,或者是陪他外出散步。后来程先生偶尔会邀请我到他家坐坐,聊聊天,我才从祝阿姨——他的家政那里知道,程先生原来已经九十多岁了。

 

        程先生的家很普通,不大不小,但非常精致,装饰都是恰到好处的。我对建筑设计,各式各样的风格一窍不通,但也能看出来居住的人品味之高。捕梦网的羽毛在风中摇曳,阳台上有精心打理过的各色花卉,摇椅旁还放了一个颜料痕迹尚未干透的画架。

 

        说起来,画画大概也是程先生的一个兴趣所在,他的家里有许多大大小小的绘画,有些有署名,没有署名的,我想应该就是程先生自己的作品了。

 

        他偶尔也会对我说起外国的事情。说起巴黎、马赛,说起洛杉矶、圣彼得堡,告诉我在俄罗斯的冬天里伏特加灌入喉咙火烧火燎的滋味,说起三四天后硬得能垫在桌子腿下法棍面包。

 

        他还说,马赛是他去过最像上海的地方,站在海港,裹挟着微咸味道的水汽扑面而来,像是到了世界尽头,然而背后却是数不尽的人声喧哗,人又依旧拉着繁华世俗的一根衣带。他甚至还画过一幅油画,据他所说是他当年在马赛落脚的地方。只起了个草图,透过大概的线条和零星的色彩,勉强能看出是个湖光山色的地方,错落有致的苍翠树林近在咫尺。

 

        我其实还挺喜欢那幅画的,色彩不像是程先生其他画一样浓烈,清清淡淡,看起来有种说不出的舒服。只可惜后来再造访,那幅原应放在画架上的画却不翼而飞了。他笑了笑没说去了哪,只说是无论如何也画不对,早就放到一边去了。

 

        我当然不信。程先生是个十分会说故事的人,无论是怎样的景色、经历,好的坏的,一直以来都能被他形容得跃然眼前,生动而诱人。而这一切,都需要深厚的学识和经历在背后支撑。

 


        尤其是一次有幸进到程先生的书房,我更是对着那覆盖了整面墙的书柜愣了好久。各种新的旧的中西书籍,随笔,有着手写痕迹的笔记,高地错落地塞满了整个柜子。他还坐在书桌后忙着整理什么资料,手里虚虚地握了支看起来很有年代感的钢笔,在纸上点点划划。他听到声响后微微侧了头,从眼镜镜片的上方瞥见我目瞪口呆的样子后,忍不住朗声笑了起来。

 

        那次是因为之前程先生曾说过,想要听我拉大提琴,到了我们约了的时间后,我拿着自己的琴敲了门,祝阿姨让我直接去书房。除却绘画,程先生对音乐也颇有研究,之前我就因为他能听出我拉的曲子小小地惊讶了一次。


        后来他知道我专业所在,更是常对我说他在音乐上所了解的东西,从交响乐、歌剧到昆曲、小调,从新古典主义到老上海的海派音乐,都有涉猎,兴之所至还能哼上几句。

 

        结束的形式往往是祝阿姨来敲门,提醒程先生吃药时才发现我们竟然还在热火朝天地谈论,又或者是我终于意识到时间太晚,唯恐耽误了他休息才匆忙告辞。


        与兴趣相投的前辈在一起聊天的确是一件畅快乐事,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会有“忘年交”这样的说法,有许多东西的确是连年岁或者经历差异也难以阻挠的。

 

        他常说,看见我便会想起许多往日的旧事,因此总是忍不住,多说了许多,逼着我陪他去怀念峥嵘岁月。

 

        小曲啊。他一边吹着茶杯里的热气,一边不急不忙地笑着说,千万不要嫌老程唠叨。

 


        他也会问我很多问题,一边听,一边很认真地点头,丝毫没有架子。印象最深的一次,是程先生问起我最喜欢的曲子时,我忍不住也想知道能得到他青睐的到底会是怎样高雅,伟大的作品。他却扶了扶眼镜,笑得十分酣畅开怀,给了我一个有点意料之外的答案。他说,他自己最喜欢的是《苏武牧羊》。

 

        他那天兴致很好,直接清唱了两句给我听。

 

        “荣华富贵全不要,我受清贫也清高”。

 

        老人的嗓子总是不太好,他的声音有点沙哑,唱得也有点吃力,然而脸上的表情却是十分生动的愉悦。我虽然不太懂各种剧目,诸如西皮、流水等类别,但苏武牧羊的故事总是听过的。保家卫国,宁死不屈,当真是许多人心中崇高的理想,我想程先生纵然在外国生活多年,也许亦会被这种情怀所打动吧。


        程先生是个很有趣的人,而有趣,其实需要一个人见闻之广,故事之多,经历之饱满才能体现出来的。我曾经很认真地想过,他一定是我一生里遇到过,学识最多,见闻最广,甚至性格最好的人。

 

        祝阿姨是苏州人,说话会带一点家乡口音,在我这个北方人听起来完全不觉别扭,反而像在唱歌一样,十分有意思。有时我到程先生家中做客,或者是陪着他们一起在小区里散步,三个人聊聊天,天南地北、古今中外什么都能说上一番,时间很快就打发了。

 

        离开熟悉的地方,初次到一个新的城市,水土不服,难以避免的孤独感,我几乎都没有遭受过。

 

        程先生是地道上海人,据他所说自己年轻时出了国,后来才回到了家乡,落叶归根。他常自嘲自己离家太久,早就把老祖宗的东西都忘得差不多了。然而上海人的精明、风度与讲究都在他身上和谐地融合了起来,表现在外的只有一种老式的优雅和得体,偶尔我也会想,要是我老了之后能有这样迷人的气质那就好了。

 

        再加上他说自己在上海长大,我曾经猜想过他应该是旧社会生在大户人家的少爷,出生之后便受到良好教育,因此才会对传统的学问有那么深的理解。后来大约是因为某些原因不得不背井离乡,在国外一呆就是几十年。

 

        我当然知道打听别人的私事不好,然而没想到连这样的猜想都能被程先生发现,真的觉得要是他当年选择了去当读懂人心的间谍、特工,也许真的会是其中最杰出的一个。

 

        007,一手拿枪,一手搂美女的那种?他坐在摇椅里笑得前仰后合,打趣电影里浮夸的剧情,肯定都是胡编乱造的。

 

        真的特工是什么样子的,谁知道呢。他说。

 


        程先生总是在不断打破我的想象,面对他,我似乎总是在一次又一次惊讶里,生出更多的敬重。他告诉我,他自己小时候受尽了贫穷、饥饿,甚至是虐待。

 

        我眼里的上海是高楼大厦,经济腾飞,而他口中的上海,是弄堂深深,是冬日几乎结冰的水桶,是煤炭燃烧起来的呛人灰雾。

 

        那时候的上海,多少人连饭都吃不饱,外国人欺负我们,甚至连一些中国人也欺负自己人,能保住性命就很好啦。他的样子丝毫不像是谈起一件已经过去几十年的事情,依旧记得十分清晰,更像是往常对我说书上、报纸里的故事一样。老实说,面对眼前的程先生,我完全无法想象他的童年真如他说的那样艰苦。

 

        一定很苦吧。我问,那后来呢?情况应该变好了吧。

 

        他笑着点了点头,后来是变好了。

 

        后来……我就去了外国,给人当佣人,当管家,逐渐赚了不少钱。我当时的主人也资助了我一点,我才有机会在法国上了学堂。

 

        纵然他现在说得是轻描淡写,但上世纪初实在是中国最沉痛的一段历史,一个中国人离乡万里,孤身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情况到底有多难熬,可想而知。

 

        那您的主人,一定也是个很好的人。

 

        不。他喝了口茶,像个十足的少年人一样向我挤了挤眼睛。他是很个糟糕的人,可能在他眼里,我就是个仆人嘛。

 

 

        半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我在上音的进修项目结束那天下午接到了崔瑶的电话,不是长途越洋的那种,她告诉我,她请假回了北京。电话里的她,很温柔地问我什么时候回去,告诉我,我们可以坐下来“好好聊聊”。其实两夫妻,真的争执、生气,能延续多久?半年的时间足以平息一切冲突。

 

        毕竟只有在意你的人,才会这样跟你吵架。

 

        我假装听不出来她声音里的疲惫,假装那些疲倦只是因为长途航班造成的。

 

 

        我曾对程先生提起过崔瑶,以及这场让我想用心经营却束手无策的婚姻。其实这大概也是一种缘分,以往也好,以后也好,我觉得要坦然地对别人说起自己的感情事,尤其是负面、不快的部分,几乎是不可能的。

 

        然而程先生依旧是用他那种洞明世事,理解且温柔的态度对待我,时而如师长,时而如朋友,时而又如慈祥的祖辈,很难让人作出信任以外的任何选择。

 

        他只说,感情的事需要当事人自己想明白,时机来了,所有疑惑都会自然得到解答。

 


        程先生一直是一个人。这半年来,会造访他的除了我,就只有祝阿姨了,连来往走动的亲戚也没有,更别说是儿女了。而他的家一直没有一丁点曾经成家立室的痕迹,程先生从来不在自己的家里放相框、照片——这一直是件让我隐约觉得奇怪的事情。

 

        我原本以为,一个人在国外漂泊多年,打拼久了,一辈子习惯了一个人也就说得过去了。

 

        直到后来,我偶然发现了他的无名指上有不太明显的戒痕。

 

        这一直是一件自我发现以来,总是徘徊在脑里挥之不去的谜团。但这事实在涉及太多长辈的隐私,我预料会是一段漫长而复杂的故事,就更是不敢表现出疑问了。

 

        不知道程先生自己知不知道,每次当他谈起巴黎时,总是会不自觉地流露出十分温柔和怀恋的神情。纵然年华老去,没有照片可以追溯,也能依稀看出少年时的模样。程先生年轻时一定是个英俊潇洒的绅士,足以让少女们尖叫的迷人,而法国巴黎恰恰是世界上最不缺“浪漫”与“爱情”的地方。我想,这个城市大概寄存着他一生里最美好的回忆。

 

        回北京前一天,我最后一次拜访了程先生。我是初夏到的上海,小半年过去,正是深秋景色如画的时节,程先生那个一年四季总有花卉开放的阳台飘出沁人心脾的桂花甜香,或多或少地平复了我心里近乡情怯的忐忑不安。

 

        程先生没有给我留下任何联系方式,甚至当我提出以后要给他寄信时,他也只是摇摇头,告诉我自己也准备搬家了,恐怕也收不到信件。

 

        但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程先生送了我一本书留念,英文原版的勃拉姆斯的传记。其实站在演奏者的角度,我对他的作品并没有太大的热情,但我与程先生相识正是与这位德国作曲家有关。一首一尾,也算是有始有终。

 

 

 

        回到北京后,单是与崔瑶解决矛盾就花了我们不少精力,那本书也随之被束之高阁了。很久之后我才发现,程先生送我的书似乎氤氲着似有若无的芬芳,后来更是染得整个书柜都有了这股香气。

 

        直到我终于打算认认真真地翻开这本书时才发现,里面好几页竟然夹了好几片形状饱满的茶花花瓣,娇艳的红色,却又薄的几乎透明,仿佛是不慎滴到书页上的墨水一般。忽然想起,程先生的确是有把花夹到书里当书签的习惯的。

 

        书的最后还有程先生当时耐不住我请求,答应给我写的留言以及签名。我与程先生没有合照,后来也失了联络,于是这本书几乎是我在上海这半年的畅快回忆所留下,全部的痕迹了。

 

        那天他依旧坐在那张摇椅上,手边一壶茶,一本书,依然像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那样,戴着一副方方正正的金丝眼镜。程先生在自己的口袋里拿出那支他最常用的钢笔,很认真地一笔一划给我留了一段法语诗。

 

        我留意到那支钢笔早就因为长期使用,有种浸润平和的陈旧感,似乎连金属笔杆都是暖的。程先生握笔的姿势非常端正,字也很好看,这次近距离看着他写字,我才发现他用的钢笔末端竟然还有刻字。年代久远,刻字处的色漆早就剥落,只能勉强分辨出刻在上面的是一串英文字母。

 

        L. Ming.

 

        L. ……. Ming?

 

        默默在心里念了几次,始终还是猜不出是什么意思。但正因为看似无关,程先生又总是带在身边,我大概也能猜到这支笔兴许又是一件,发生在他身上说来话长的故事。我还是决定把目光从钢笔上移开了,专心去看程先生的字。


 

"J’aimaisplus ardemment le sol, les bois, les eaux,

Laplaine immense et nue où les nuages passent ;

J’étais armé de fermeté contre le sort,

Mes bras auraient voulu tenir en eux l’espace.” ①

 

 

  我因此更爱土地,树林,水网,

  辽阔坦荡的平原浮云飘游;

  我立志坚强与命运抗争,

  我的双臂真想环抱整个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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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忆走过好几年,现实里不过才几分钟。我怀揣着点心思,一边走神一边一目十行地浏览展板上的文字。展厅民国段很长,从辛亥革命到中共一大,从百乐门到枕流公寓,民国时的上海在整个近代史上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

 

        不过说起来,展览到了民国这一段历史,不知道为何,我发现有一个名字屡屡被提及,到了后来,竟然还有一个专门的区域,放的全部都是与这一个名字有关的展品。

 

        一张素雅的桌布,一台被认真擦拭过的留声机,一个里面的照片早已泛黄、模糊的相框,是上世界初寻常人家客厅里,一张极为普通的茶几应有的样子。茶几旁边的墙壁上悬挂着一块颇长的展板,用博物馆里最常见的客观、冷静的语气,叙述一个曾经真正发生过的故事。

 

        一个家庭,那么多人,甚至他们一生的命运,竟然都被这一块展板尽数装载完了。

 

        只是当年的悲欢离合,今人都没有办法知晓了,只能凭借一些藏品,一些资料,捕捉到寥寥模糊又遥远的影像。

 

        “沪上名门明家,当年曾经一度叱咤风云,在金融、工业、文化方面均有涉足与建树。后来逐渐式微,直到改革开放后,后人才陆续在各个领域有了新的成就。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家族曾经出了多位红色资本家,以及为革命献出了宝贵生命的我党地下情报人员,在当时黑暗的社会环境中,他们坚定不移地维护了自己的信仰与理想,堪称是‘一门忠烈’。

 

……

 

        本区域藏品及相关资料由本次展览的顾问之一,策展人的一位朋友提供。在此对他致以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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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出自诗人维尔哈伦的《树》,艾青翻译版本。维尔哈伦是用法语写作的比利时诗人,1892年加入了比利时工人党。




[弃置那棵花 容我带它的根归家

送你这棵花 来怀念已逝去初夏]




马赛,1991年。


        他从位置上退了下来之后,我们决定离开巴黎,迁到马赛去。

 

        巴黎寄存了我们生命里许多重要的时光,年少的、老去的,轻狂的、落魄的,转眼就是几十年。她早就相当于我们的第二个故乡。

 

        搬家前一周,我们俩肩并肩沿着塞纳河散了许久的步。二战后欧洲恢复得很快,经济、文化,乃至每一个人的脸庞上,战乱的阴影已然消失。

 

        我们散步的时候,许多不同种族、肤色的人与我们擦肩而过,或许是旅人,或许是居民,夕阳之下,人人面上的表情都真实而灵动。

 

        又是一个平常的黄昏。夕阳向晚,日影西斜,倦鸟也到了该归巢的时刻。

 

        从第五区到第七区的路走了几十年,应该是熟得不能更熟了。然而那一天,我在明楼的眼里却看到了浓重的迷恋与怀念。这让我想起许多年前,我初到巴黎读书时的场面。他来接我,十分难得地替我分担了一半的行李,坐在汽车里一边指给我看这座城市在千年历史里遗留下的一点一滴,一边兴致勃勃地对我说这一切背后的故事,有宏伟浪漫的,也有热血的,哀怨的。

 

        而更远的过去,我还是刚上学堂,连字都写得歪歪扭扭的年纪,在他的书房里写作业。他在灯下读书,读到兴起之处,兴奋急需与人分享,便忍不住对着尚年幼的我笑着,翻来覆去好几次念同一句话。

 

        今吾朝受命而夕饮冰,我其内热欤?①

 

        这句话我一直没有忘记。原本是因为当时,他念古文的样子实在太张扬,太迷人,于是也急切地想知道这句话到底有着怎样的魔力,能让他也有这样生动的表情。后来还牢牢记着,是因为我也长大了,懂得这句话,也懂得了明楼这个人。

 

        即使是离乡万里,即使路途崎岖,即使年华老去,依旧有旁人难以想象的一腔热血,冰雪难凉。

 

        两个明楼的身影在我心里重叠在一起,几十年的时光便倏尔在耳边飞过,只有眼下静静的河水是真,夹杂着游人笑声的晚风是真,头发花白的身边人是真。

 

        不舍得?我撞了下他的肩膀。

 

        他转过来盯着我,笑着摇了摇头。

 

        不舍得,可是该走了。

 

        他的手指从风衣下伸了过来,与我缠在了一起。年纪大了脸皮也厚了,我笑着嫌他大庭广众不体面,却口是心非地把他的手指也缠得更紧,系成一个十指相扣的状态。

 

        该去个安静的地方养老了。

 


 


        新居入伙第一天,他背着手站在庭院里,我还在忙着搞清洁,把他那些大大小小的宝贝书籍、藏品一件一件拿出来放好。他忽然伸出手停在空气里,对着那片曾被上任房东大大夸赞过一番的湖光山色,虚虚地点了一下,然后又回过头对我笑。

 

        “湖畔旁,树林边。”明楼闭上了眼睛,深呼吸了一下,“可惜你的那幅画不在这儿。”

 

        那又怎样呢?那时候画的家园,是无望处的一丁点稀薄安慰和希冀。但眼下,我们站在阳光下,眼前是真真正正的清浅湖畔、青翠山色,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家。

 

        勉强也可以算是一生一世了,旧日里的那幅画早就连同这份平淡安稳的希冀,刻进了我们生命里。

 

        “大哥还记得。”

 

        我们当年离开的时候实在太匆忙。接到转移的指令后,只够收拾些必要的物品,勉强挤出一点时间,取道顺便回一趟苏州。那幅家园,便连同往日许许多多重要不重要的东西,一起封存在自此空无一人的明公馆。

 

        那是个格外炎热的夏天,蝉鸣从远到近,一声一声不知疲倦地鸣叫。我们并肩站在大姐的墓前。

 

        我忍不住伸手摸了摸那块朴素的石碑,说的第一句话是,

 

        “大姐,我们赢了。”

 

        明楼的手就是在那个时候牵了过来,我下意识想甩开,却偏偏被他牵得更紧。想用眼神警告他,不要在这样的场合胡来,他却连看也不看我一眼,垂着眼凝视石碑,掌心缓缓地贴了上去。

 

        “大姐。”

 

        他开了口。空无一人的山野里,他的声音大得险些吓着我。

 

        “我们……我和阿诚,我们……”

 

        他哽了一下,没能继续说下去。抓住他的手更用力了点,我接着他的话说了下去。

 

        “对不起,大姐。我们……现在很好。我想你会原谅我和大哥的。”

 

        对不起。背着您,一家人都选了最危险的一条路。对不起,有些早就想告诉您,和您分享的事情,最终还是没来得及说出口。

 

        我听见明楼吸了一下鼻子。忽然想起不过几年前,刚回国的时候,某个上海寒冷的冬夜。他在被窝里箍紧我的腰轻快惬意地说,以后有机会告诉大姐吧,顶多吃个家法。那时候的我说,那我们一起说,顶多我和你一起扛。

 

        我们终于是得偿所愿了,在离开故土之前。只是这一次,我们谁都没有吃到家法。

 

        下山的时候,两个人牵在一起的手一直没有舍得分开。蝉鸣太吵,闹得人听觉都快失灵。我听见了明楼隐隐约约在哼歌的声音,仔细一听,刚刚还还能勉强控制,没流出来的眼泪顿时止不住了。

 

        他哼的是一首大姐很喜欢,素日明公馆里常放的歌。

 

        《何日君再来》。

 

        ……明月照高台,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

 

        他忽然转过头,对我说,阿诚,我们以后可能再也不能回来了。

 

        我当时回答的是,死都不怕了,还怕这个。擦了擦眼角的泪痕,又补了一句,再说了,你怎么知道我们以后不能回来?会有机会的。

 


 

        刚到马赛没多久,连家具都还未添置完,我就先忍不住买了几株好侍弄的花草,种到了庭院里。这房子虽然离市区有点远,不太方便,然而景色绝对是一流的。尤其是偌大的庭院,更是连明大教授也无法挑剔的好。在靠近房子的地方,放个摇椅,拿本书,最好还泡壶热茶,他就能在这里呆一个下午。

 

        我一度十分嫌弃他这不爱动的习惯,不利于健康,种花那天便把他从摇椅上拉了起来,动员他与我一起劳动。花苗绿植五花八门,其实我买的时候也没怎么留意到底买了哪些种类,唯一确定的只有茶花,明先生最爱的茶花。

 

        以前的明公馆也有这么一个大庭院,连同阳台,一年四季总是种着各式各样的花花草草,生气盎然。大姐对桂花情有独钟,喜欢它含蓄芬芳,而明台最喜欢波斯菊,热闹又好看。

 

        而明楼最喜爱茶花,无论是在上海还是巴黎,家里总是有各样宝珠茶、照殿红、白芙蓉,珍贵的寻常的一堆。即便是四肢不勤的明少爷,也愿意为这些美人们卷起袖口。到了后来,连我也被他感染,成了侍弄茶花的一把好手。

 

        明大少爷后来更是乐得清闲。

 

        “爱屋及乌。”他坐在他那摇椅里,晃悠悠老久才翻了一页书,看着我浇花除虫能看上大半个小时,装出公正的腔调这样评价道。

 

 

        近来和北平的亲人倒是又联系上了,国内发生的事我们也有所耳闻,能保住性命,不太遭罪,我们也终于可以放下心来。亲人告诉我们,自当年明楼与他的秘书“死亡”后,明公馆便被封了起来,多少年没有人烟,幸而后来当年的真相一点点浮现,这座建筑到底是被保留了下来。

 

        只是多少年过去了,那些花花草草恐怕全部都凋零了,早就成了荒芜一片。

 

        花花草草终究难以长久,有生长便会有凋零。我与明楼一起种下的花,平日打理也算是精心,谁知一次风雨之后落了不少,我恼得很。马赛与上海都是海港,这边的天气犯起脾气来却不在上海之下,入秋不久,忽然就来了一场寒风冷雨。我既要挂心这天气变化之下,明楼的身体,又因落了一地的花瓣,暗自生了许久的闷气。

 

        然而明楼却不恼,看着他的宝贝茶花成了这般模样,也不如我这样难过。他捡了几朵最大,花瓣最多最密的收了起来,还乐呵呵地拿了几片形态饱满的夹在书里当书签,到最后各种书籍里花花绿绿夹了不少花瓣,各色各类都有,连他自己都忘了。

 

        明先生年纪越大越豁达,全然不是当年凭着一张利嘴,三寸巧舌行走上海滩,风华正茂的明大少爷。大部分时间的确教人舒心,但有时我也会怀念,年轻时十分骄傲耀眼的他。

 

        不知道花能开多少季,但化作春泥又是一个新的轮回。万物都有盛放与凋零,人也不例外。

 

 

        大哥曾经说过,他年纪比我大,零零碎碎的小病也比我多,比我先走一步是理所当然的。往日还是刀尖上行走的日子,早就不把性命视作自己的了,生与死倒是不忌讳提及。反而是后来回到法国,尤其是年纪逐渐大了,过惯了安稳日子,这种话我是听不得的。

 

        当下就停了手里浇花的动作,恶狠狠地瞪他。

 

        然而他偏不如我愿,喝了口茶又自顾自地说了下去。

 

        可是,我还是想你先走。

 

        我哪里听过这样的混账话,当下就怔在了原地。

 

        他却不看我,似在自言自语地继续说,这样也好,那我就守着你。

 

        我年纪实在是大了,耳根子软,眼也浅了许多,当下就忍不住了。始作俑者终于舍得从他的宝贝摇椅里站起来,一边搂着我的肩膀,一边笑吟吟地说,我们小阿诚,还是那么爱哭啊。

 

 


        后来直到他走了,我才愈发明白他说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明楼年纪比我大,行动没我利索,头疼病早就是老朋友了,到了最后几年,连肠胃也不太好。然而这些我们都坦然得很,不是互相安慰的那种,是真的坦然,真的不计较了。

 

        在巴黎,在上海,多少次以为我们都必死无疑了,然而最后竟然能平安到老,相携白首,不得不说上天待我们实在不薄。大哥绝对能算是健康长寿,最后的日子也没遭多少罪。倘若我们不是无神论者,恐怕连感激中西的神祇还来不及,哪里还有时间难过抱怨。有这种时间,不如沿着老港再散一次步,在庭院里多读几行书,再一起晒几次太阳。

 

        我这一辈子,我们这一辈子,没有什么好值得遗憾的了。

 

        我依然不信任何神祇,然而还是私下暗暗许过愿。我还年轻些,耐熬些,健康些,以前也受过些苦。比起一个人恐怕连水都烧不开的明先生,我还能照顾好自己,也能想开些。所以让我来守着他吧。

 

        我常说上天待我不薄,这一次她依旧愿意答应我的祷告。

 

 

        那是个很美丽,很舒服的秋天。窗户透入一簇簇金色的阳光,园子里陪伴我们足有十多年的花与草被微风拂动,阴影微动,投到房里筛成一个一个浅金色的斑点。

 

        明楼给了我今生最后一个吻,也许是最温柔,最平和,没有掺杂任何起伏心情的一个。

 

        我闭着眼,依然能凭着直觉,凭着这一生此前几千几万次的回忆,摸到他的眼角,手指贴在上面轻轻地揉。皱纹温柔地在指尖下徐徐漾开去,无论何时何地,青年衰老,我甚少夸他,但大哥的确一直都是我心中最当得起眉目如画四个字的人。

 

        我想起一切的开始,在明家的第一个晚上,当真是一辈子都忘不了。临睡前,我看见大哥要把明台撵上床,大姐站在明台的房门,弯着腰,在他额头轻轻亲了一下,对他说晚安。明台顿时乖巧了起来,松开了钳着明楼的手臂,甜甜地说,大姐好梦。

 

        然后明楼转身往我走来的时候,我下意识地紧张了起来,然而不再像以前那样,看见他便害怕得逃跑。


        或许我是想他也这样对我温柔,这样对我好,但又怕自己太贪心。唯恐什么时候又会冒出一个桂姨,尖叫着打我骂我,咒我是扫把星,说我不知好歹,想吃天鹅肉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身世。


        而明楼忽然笑了。似是能感受到我那些说不出口,小气又惶恐的期望,他也学着大姐那样,在我的房门前弯下腰,轻轻地在我的头发上亲了一下。

 

        那时候的明楼那么年轻,眉眼弯弯地笑着对我说,阿诚,晚安。

 

        这一次,他依然眉眼弯弯地笑着,依稀还能看到当年风华正茂,意气风发的青年。我贴着他的嘴唇,和他一同微笑着,喃喃地说,等我,明楼。

 

        等我。

 

        明楼给了我这辈子的第一个吻。他是我这一辈子里,给我第一个吻,和最后一个吻的人。


 

“再苍老几岁

 

病榻上结伴仰首太虚

 

爱涌进对方的骨髓

 

互吻微笑目送他去” 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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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少有一句话我没有说错,当年我们在苏州,去看完大姐之后,我说我们以后一定还会有机会回去的。

 

        1991年,我在明台的帮助下,以旅居海外多年的侨民身份回到上海。

 

        临行前,我对着大却空的房子发了半天的呆。最后放弃了开始收拾东西的念头,逃避一样去偷了半日闲,坐在庭院里明楼往日喜爱的那张摇椅上,学着他的样子拿出一本书,泡上一壶茶,晃悠悠地消磨时间。

 

        书?往日喜爱的,最重要的都得带走。衣服……倒是无需太操心。还有许多零零碎碎,有的没的东西,有纪念价值的,必需的,留下给房东太太的,寄给过去同事的,各自都有出路。唯有这里一草一木,我们曾经辛辛苦苦种下,又精心打理过的花花草草都带不走了,这倒是有些遗憾。

 

        中国人常说落叶归根。花草无根,孤独地留在这里也不觉伤怀,然而人却是有根的。

 

        而这次,我要带他一起回到那个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城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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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楼这个人,真的十分可恶,可恶,十分可恶。

 

        直到在马赛最后的一个月,我收拾他旧日的东西时才发现了不对劲。他闲时写的各种笔记、研究和来往信件太多,到后来他懒得归置了,通通放在了他的书房里。要带走的,要销毁的,要寄出的,一个一个抽屉里塞满了白花花的纸张。

 

        这几天整理得我头昏目眩,险些就要把这人夹到书里去的信也扔了。一本年代久远到封面都已经模糊的《庄子》,我还在纳罕这本书怎么合不牢的时候,抖了一抖,才摸到了一个颇有些厚度的信封。

 

        我怔了几秒,眼睛好不容易聚焦,才看见上面龙飞凤舞的几个字,“明诚亲启”,分明是明楼的字迹。拆开的时候,却是连手都在微微发抖,仅仅是前面几行字,愣是翻来覆去读了三四遍才能反应过来,这些字与句到底是什么意思。

 

        信是他当时眼睛还好使的时候写的。预料到自己身体不好,趁还能动笔时,给我留了一封信,却一直没说。夹在这本《庄子》里,险些便被我连信带书给扔了去。

 

        这个人,实在是太可恶了,我原本这样想着,为何有话不能面对面,亲口对我说,偏偏要留这么个信,浪费原本大好时间。然而连这一封信,我都不舍得太快看完,看几行,停一会儿,才忍耐着继续看下去,再合上。

 

        我坐在地板的毯子上,把这封信看完了。然后又把他的字看了一遍又一遍,在心里再过了许多遍,才去想,要是他不浪费时间给我留这么一封信,只怕是更可恶。没有这一封足以让我接下来不知道多少年里,翻来覆去慢慢读的信,才真的是遗憾。

 

        一定要带上这封信。

 

        大哥,明楼,我们终于要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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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出自《庄子·人间世》。

②陈奕迅《床头床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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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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